112年度「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」公告
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
112年度「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」公告
1.申請日期:112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12年09月28日(星期四)
2.書審日期:112年10月11日(星期三)至112年10月27日(星期五)
3.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112年11月27日(星期一)
4.寄發證書日期:112年12月06日(星期三)
壹、目的:
辦理本會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換證作業
貳、申請資格:
依[台灣遺傳諮詢學會繼續教育認定辦法],申請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,應具全下列資格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展延換證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證書有效期間內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課程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
以上(原積分應達一百五十點以上,經理監事會議修正並在2020/7/12
會員大會公佈實施公告更改為一百二十點以上),且應包含下列繼續教
育課程之積數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:
1.專業課程。
2.專業倫理。
3.專業法規:醫療法、優生保健法、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、
研究用人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。
參、申請日期:
112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12年09月28日(星期四)
肆、申請方式:
採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,逾時報名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請郵寄至
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遺傳諮詢中心
郭佩雯小姐 收
伍、申請費用:
一、審查費及證書費,共計600元
二、繳費方式:
1.郵局劃撥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 帳號:50089771
2.匯款或轉帳(使用ATM轉帳,帳號為:局號+帳號)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(台大醫院郵局)
郵局代號:700 局號:0002154 帳號:0071946
三、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](網頁路徑:本學
會網頁→各項繳費回函→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)
備註:若有積欠會費者,須在展延換證同年8月31日前繳清後,方能提出申請。
陸、申請繳交文件:
一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書(附表一)。
二、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(申請書上貼1張,另浮貼或夾
上1張與申請書上相同之照片)。
三、檢附繼續教育完成時數之Excel檔 (區間:領證後6年內時數)
請至本學會網頁查詢 (http://www.taiwangc.org.tw/index.asp→
會員登入 → 積分申請與查詢 → Excel檔)
柒、審查內容:
一、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活動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以上。
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
二、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包含專業課程、專業倫理與專業法規。
捌、延長展延申請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延長展延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延長展延申請書(附表三)
三、最多只能延長展延申請1次,請於延長展延期間取得積分達一百二十
點,延長延展期以2年為限,爾後通過延長展延後該證書年限只有4
年,說明如下:
例如:原證書效期:106年12月01日∼112年11月30日
申請延長:112年09月28日前,提出申請
新證書有效期限:114年12月01日∼118年11月30日
四、當條件符合後,請主動與本會提出遺傳諮詢師證書換證申請。
伍、審查費共計600元,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 函] (附表二)。(網頁路徑:本學會網頁→填寫各項繳費回函→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)
捌、審查日期:
112年10月11日(星期三)至110年10月27日(星期五)
玖、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
112年11月27日(星期一),公告於本學會網站。
拾、寄發證書日期:
112年12月06日(星期三)
112年度「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」公告
1.申請日期:112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12年09月28日(星期四)
2.書審日期:112年10月11日(星期三)至112年10月27日(星期五)
3.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112年11月27日(星期一)
4.寄發證書日期:112年12月06日(星期三)
壹、目的:
辦理本會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換證作業
貳、申請資格:
依[台灣遺傳諮詢學會繼續教育認定辦法],申請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,應具全下列資格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展延換證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證書有效期間內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課程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
以上(原積分應達一百五十點以上,經理監事會議修正並在2020/7/12
會員大會公佈實施公告更改為一百二十點以上),且應包含下列繼續教
育課程之積數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:
1.專業課程。
2.專業倫理。
3.專業法規:醫療法、優生保健法、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、
研究用人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。
參、申請日期:
112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12年09月28日(星期四)
肆、申請方式:
採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,逾時報名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請郵寄至
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遺傳諮詢中心
郭佩雯小姐 收
伍、申請費用:
一、審查費及證書費,共計600元
二、繳費方式:
1.郵局劃撥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 帳號:50089771
2.匯款或轉帳(使用ATM轉帳,帳號為:局號+帳號)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(台大醫院郵局)
郵局代號:700 局號:0002154 帳號:0071946
三、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](網頁路徑:本學
會網頁→各項繳費回函→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)
備註:若有積欠會費者,須在展延換證同年8月31日前繳清後,方能提出申請。
陸、申請繳交文件:
一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書(附表一)。
二、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(申請書上貼1張,另浮貼或夾
上1張與申請書上相同之照片)。
三、檢附繼續教育完成時數之Excel檔 (區間:領證後6年內時數)
請至本學會網頁查詢 (http://www.taiwangc.org.tw/index.asp→
會員登入 → 積分申請與查詢 → Excel檔)
柒、審查內容:
一、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活動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以上。
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
二、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包含專業課程、專業倫理與專業法規。
捌、延長展延申請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延長展延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延長展延申請書(附表三)
三、最多只能延長展延申請1次,請於延長展延期間取得積分達一百二十
點,延長延展期以2年為限,爾後通過延長展延後該證書年限只有4
年,說明如下:
例如:原證書效期:106年12月01日∼112年11月30日
申請延長:112年09月28日前,提出申請
新證書有效期限:114年12月01日∼118年11月30日
四、當條件符合後,請主動與本會提出遺傳諮詢師證書換證申請。
伍、審查費共計600元,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 函] (附表二)。(網頁路徑:本學會網頁→填寫各項繳費回函→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)
捌、審查日期:
112年10月11日(星期三)至110年10月27日(星期五)
玖、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
112年11月27日(星期一),公告於本學會網站。
拾、寄發證書日期:
112年12月06日(星期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