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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證考試

110年度「團體/個人教育積分申請程序及費用修訂」公告

經學會理監事會討論通過,於團體/個人教育積分申請程序及費用上做調整修訂。修訂部分更新於學會「繼續教育認定辦法」中第7條及第15條。此辦法公佈後實施。(詳如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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