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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證考試

110年度「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」公告

1.申請日期:110年09月01日(星期三)至110年09月30日(星期四)
2.書面審查日期:110年11月13日(星期六)
3.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110年11月22日(星期一)
4.寄發證書日期:110年12月06日(星期一)

壹、目的:
辦理本會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換證作業

貳、申請資格:
依[台灣遺傳諮詢學會繼續教育認定辦法],申請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,應具
全下列資格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展延換證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證書有效期間內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課程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以上
(原積分應達一百五十點以上,經理監事會議修正並在2020/7/12會員大會
公佈實施公告更改為一百二十點以上),且應包含下列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
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:
1.專業課程。
2.專業倫理。
3.專業法規:醫療法、優生保健法、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、研究用人
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。

參、申請日期:
110年09月01日(星期三)至110年09月30日(星期四)

肆、申請方式:
採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,逾時報名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請郵寄至
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遺傳諮詢中心
郭佩雯小姐 收

伍、申請費用:
一、審查費及證書費,共計600元
二、繳費方式:
1.郵局劃撥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 帳號:50089771
2.匯款或轉帳(使用ATM轉帳,帳號為:局號+帳號)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(台大醫院郵局)
郵局代號:700 局號:0002154 帳號:0071946
三、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](附表二)。
備註:若有積欠會費者,需在8月31日前繳清後,方能提出申請。

陸、申請繳交文件:
一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書(附表一)。
二、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(申請書上貼1張,另浮貼或夾上1
張與申請書上相同之照片)。
三、檢附繼續教育完成時數之Excel檔 (區間:領證後6年內時數)
請至http://www.taiwangc.org.tw/login.asp
→ 會員登入 → 積分申請與查詢 → Excel檔

柒、審查內容:
一、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活動,積分達一百二十點以上。
(請參照本會繼續教育課程注意事項)
二、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包含專業課程、專業倫理與專業法規。

捌、延長展延申請:
一、應為本會活動會員(須在延長展延同年8月31日前,為此身分者)。
二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延長展延申請書(附表三)
三、最多只能延長展延申請1次,請於延長展延期間取得積分達一百二十點,
延長延展期以2年為限,爾後通過延長展延後該證書年限只有4年,
說明如下:
例如:原證書效期:104年12月01日∼110年11月30日
申請延長:110年09月30日前,提出申請
新證書有效期限:112年12月01日∼116年11月30日
四、當條件符合後,請主動與本會提出遺傳諮詢師證書換證申請。
伍、審查費共計600元,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「續」認證費回函]
(附表二)。。

捌、審查日期:
110年11月13日(星期六)

玖、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
110年11月22日(星期一),公告於本學會網站。

拾、寄發證書日期:
110年12月06日(星期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