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教育積分申請Application Personal Credits
說明:
申請者請檢附“會議議程”(含課程起迄時間、講題內容、主講人)及“修課證明”以利審核。
完成資料填寫送出後,系統將會產生一組識別碼寄送至您的 E-mail,請自行保留以利查詢進度。 * 為必填欄位。
註:
依據本會繼續教育辦法第七條「申請教育積分:教育活動主辦單位需於舉辦活動前一個月向本會提出認定之申請,檢具舉辦之時間、主題、主辦人、課程負責人、授課講師簡歷資料、課程摘要與全程授課時數資料等之課程表。」
講師基本資料及課程摘要需每人填寫一份。